|
嘉定区档案局成立于1985年6月,是主管全区档案事业的行政机构。嘉定区地方志办公室成立于1981年6月,是主管全区史、志、年鉴编修、管理的机构。嘉定区地方志办公室于2001年被评为上海市地方志系统先进集体。
嘉定区档案馆 [前身为嘉定县档案馆],成立于一九五九年六月,是集中统一管理嘉定区档案史料的基地和研究利用档案的中心,嘉定区档案馆于2000年评为上海市一级档案馆(2006年高分通过上海市一级档案馆复审)。根据《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上海市嘉定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沪委发(2001)467号]和《中共上海市嘉定区委办公室、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嘉定区区级机关党政部门实施“三定”工作的意见〉等五个配套改革意见的通知》[嘉委办(2001)60号]文件精神,设置上海市嘉定区档案局。上海市嘉定区档案局是主管全区档案事业,区史、志、年鉴编修、管理的机构。上海市嘉定区档案局与上海市嘉定区地方志办公室、上海市嘉定区档案馆合署办公。
嘉定区档案局(区志办、档案馆)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和地方志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二)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档案事业及地方志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落实。
(三)负责制定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负责指导检查,协调全区的档案工作。
(四)依法管理档案工作,对本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上海市档案条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五)负责组织对全区重点建设工程和重大科学技术研究项目档案的验收和鉴定工作。
(六)组织、指导本区档案理论与科学技术研究,档案教育培训工作。
(七)集中统一管理全区的重要档案资料,保守党和国家的机密,维护档案的完整、确保档案的安全。
(八)负责接收、征集、整理本区域内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
(九)负责编修本区地方史、志、年鉴,加强对各单位地方史、志、年鉴编修工作的管理、指导。系统地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做好档案编研工作,积极为全区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提供信息服务。
(十)指导各单位开展档案工作的现代化管理、开发和推广档案管理软件,加快档案信息数字化的进程,提供网上档案信息服务。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地
址:嘉定区墅沟路2003号
邮
编:201822
电
话:021—69989057
查档接待电话:021—69989056×3
69989888×2419
查档接待时间:
8:30至17:00
|